明治民法典立法成功的原因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日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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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字数: | 11428 字 (由Word统计) | 文章格式: | Doc.docx (Word) | 更新时间: | 2020-07-30 |
摘要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受国内外形势所迫,日本启动了民法编纂进程。日本国内通过明治维新,建立了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体系,为明治民法典编纂奠定了基础。在国际形势上,一方面,迫切希望修改被迫与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愿望成为了民法典编纂的动力;另一方面,又积极吸取国外立法成果。加之扎实的理论研究,再经过日本法律史上有名的“法典论争”,日本成功编纂了明治民法典。当下我国刚完成《民法总则》编纂工作,并于2017年颁布。在此过程中日本成功的立法经验对中国民法典的编纂有一定启示作用,也为我国民法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一些思路。本文主要研究分析日本明治时期民法的立法环境,总结促成日本明治民法立法成功的因素,归纳民法立法工作中的经验,找出其中对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启示。
关键词:日本;民事立法;中日对比;启示
目次
摘要
要旨
1はじめに1
2明治民法典編纂を推進する要因2
2.1明治民法典は明治維新の成果2
2.2海外から日本への圧力とチャンス3
2.2.1条約改正の圧力3
2.2.2国際民法の研究成果を選択的に吸収3
2.3日本の理論準備と法典論争4
2.3.1理論準備4
2.3.2法典論争4
2.3.3法典論争の影響について4
3中国へのヒント5
3.1理論研究を重視5
3.2社会の発展に適応6
3.3法律と道徳の衝突、平等と効率のバランスを把握6
4おわりに7
謝辞7
参考文献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