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儿童的灾后心理危机_日语论文开题报告
编 辑:日语论文网发布时间:2021-12-11

一、选题的背景、意义

灾害不仅会带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对幸存者、救助者以及全社会造成极大的心理冲击。一些当事人会产生持续性的心理问题,甚至选择自杀等极端方式。我国是灾害多发国,积累了较为丰富的防灾减灾和重建经验,但主要体现在道路、住所、卫生等方面的物质重建,灾后心理援助则起步较晚,经验不足。而灾害同样频发的日本,心理援助经验丰富:注重广泛联合各个领域,发动民间团体的力量;对微观个体的心理援助十分细腻,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援助策略。这对我国灾后人文重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儿童是灾后心理危机的易感人群,自2008年汶川地震后,灾后儿童心理危机干预无论是在研究还是实践领域都引起了社会的重视。我国灾后儿童心理危机及干预的研究虽处于起步阶段,但近年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并呈现出三大发展趋向:在灾后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和应激反应研究方面更注重实地调查和模型建构取向;在灾后儿童心理危机干预途径的探究上更重视系统援助体系的构建;在灾后儿童心理危机干预策略研究方面更加重视多元性和实践性。

日本在应对灾害中总结了许多经验教训,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单纯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而是广泛联合各个领域、发动民间团体实行“共救”。例如,在儿童心理重建上,建立了医疗和福利部门(精神科医生、护士、心理辅导人员、保健员)、教育部门(教师、保育员、学校个人生活指导员)以及家长、救灾志愿者联合救助的机制;医疗和福利机构设立心理援助小组、社区医院、保健站和精神科医生,对儿童及其监护者(家长或老师)进行心理援助,并定期与教师、保育员等教育机构人员进行沟通、协商;在教育领域(学校、幼儿园、保育

所),设立学校个人生活指导员,并与教师、保育员密切配合,及时向医疗和福利机构提供儿童的精神情况,多方紧密合作,共同进行学生心理创伤救助。

日本是如何在灾后对儿童的心理援助,社会,学校,各界对灾后儿童的心理援助做出那些不同的努力,本论文希望通过对日本灾后对儿童的心理援助的实例说明,可以找出对日本学习的经验,更好的在灾难后做好对儿童的心理援助的工作。

二、文献综述:相关研究的最新成果及动态

(一)关于日本灾后对儿童的心理援助

日本是灾害频发国,尤以地震为甚。据统计,日本8级以上地震15年发生1次,7~8级地震每年1~2次,6~7级地震每年15次左右,5~6级地震每年93次。为应对这些灾害,早在1961年,日本出台了《灾害对策基本法》,后陆续出台各种法律法规,建立了较完备的现代化防灾减灾及灾后心理重建体制。1995年阪神大地震后,对《灾害对策基本法》做了修订,更加重视心理援助,由政府建立心理创伤治疗中心,同时设置心理创伤治疗研究所,对心理创伤及创伤后应激障碍等进行调查研究.

日本对地震后儿童所受心理影响进行调查和援助,开始于1993年的北海道奥尻岛地震,这是日本重视灾后“心理关怀”的开端。地震孤儿的心理关怀首先要针对创伤后应激障碍。所谓创伤后应激障碍,是指人们因遭受突然打击而产生的精神障碍。据日本从事智障儿童智力开发的非营利法人“爱爱”事业部长池内巴里介绍,创伤后应激障碍的治疗方法很多,目前应用较多的有催眠疗法、自我暗示疗法、行动疗法、心理咨询、芳香疗法等等,不过应用最多的还是心理咨询。经历过地震的人中,不少都有精神创伤,而地震孤儿们由于遭受灾害和失去亲人的双重打击,问题往往更为严重,对他们治疗主要由精神科医生、心理咨询师、临床心理师来进行,其关键在于:尽量在早期对他们进行心理咨询,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发生创伤后应激障碍。

(二)关于中国灾后儿童心理援助

我国的心理援助工作起步较晚。最早始于1994年新疆克拉玛依大火,2003年非典疫情后心理援助工作逐渐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就相关理论文献来看,数量少,其研究手段和效果也比较欠。

我国灾后心理危机干预的研究与实践与国外及港台地区相比有较大距离,尤其在心理危机干预的立法和干预方案的建立上,尚处于起步阶段。200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枟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枠。预案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然而遗憾的是,在国家应急预案体系中没有对心理危机干预进行立法或规章制度上的指导与约束,各地心理援助机构在面对巨大自然灾害时缺乏提供心理援助的组织和管理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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